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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粗加工卫生控制方案

发布日期:2019-09-19

1、不加工已变质、有异味的蔬菜、肉、鱼、蛋、禽等,加工后的半成品,如立即使用应存放在冷藏设施内,但保存时间不宜过长;

2、加工有的刀、墩、案板、切割机、绞肉机、洗菜池、盆等用具容器,按不同用途分别做出标记,用后要洗刷干净,定位存放,并定期消毒,达到刀无锈、墩无霉、炊事机械无污物、无异味、菜筐、菜池无泥垢、无残渣,并要做到生、半成品及荤素分开加工,废弃物要及时清理,放在装有容器内,不积压,不暴露;

3、各种蔬菜要择洗干净,无虫、无杂物、无泥沙,蔬菜要先洗后切,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,剥去发绿的皮肉;

4、鸡、鸭、鱼、肉、头、蹄、下水等食品要做到随紧随加工。掏净、剔净、洗净并及时冷藏,绞肉不带血、不带毛、不带淋巴、不带皮,鲜活水产品加工后要立即烹调食用;

5、生食的水产品(生鱼片)、半熟的肉食品(如牛排)要有专用的区域进行粗加工,定时进行其内空气、台面、工用具、容器的消毒,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粗加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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